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三证合一副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三、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含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四、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15-16-17)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2、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材料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含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文字说明及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及名单材料:(员工花名册)
5、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费用辅助账及部分凭证
(2)研究开发机构和科研条件说明、设备清单及、产学研合作协议
(3)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和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说明
(4)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
六、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网上注册、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3、税务审核。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由主管税务部门在企业基本信息表上盖章;
4、地方初审。各市科技局(含广德县、宿松县,下同)会同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
5、报送材料。各市认定工作机构须正式行文上报材料。上报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须加盖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公章,连同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由各市科技局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