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之窗
 

无需实名手机卡出售哪里有卖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单价: 电询
起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市
最后更新: 2019-07-01 11:06
浏览次数: 5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无需实名手机卡出售哪里有卖加薇【XP2494】推行手机实名制对手机支付推广意义重大。著名电信观察家项立刚认为,推动实名制工程浩大烦琐,同时由于假***及流动人口庞大等原因,短期难以取得预定的效果。但是项立刚认为,实名制从长远而言应该运行。“比如手机支付等手段均依赖实名制。”项立刚认为,实名制对3G业务的推动将有重要影响。 [18] 
第三,推行手机实名制有利于运营商经营用户。在手机实名制的推进中,运营商是关键的一环。实行手机实名制后,运营商要在技术、设备上进行改动,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短时间内会引起运营商成本的上升,但是若手机实名制处理得好,也能给运营商带来更大的好处,运营商应该支持。 [18] 
有人认为,手机实名制可能影响手机用户的增长速度,影响运营商的市场开发。其实不然,手机实名制清除的只是如今大量存在的“沉默用户”和影响通信市场健康发展的广告和**行为,以及不合格的SP和CP,消除的是运营商的负担,留下的是占手机用户绝大多数的优质客户,他们的总体消费能力并没有降低,只是被集中起来,运营商的业务量应该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18] 
另外,手机实名制的推行,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减少用户恶意欠费情况的发生,降低了运营商的风险,另一方面它还可以降低手机用户的消费风险,恢复和培养消费者的信心,增强他们的使用业务、尤其是增值业务的欲望,使运营商获得更大的获利空间。 [18] 
安全隐患编辑
不少网友表示,办理了实名制,是否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对此,工信部一直高度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2013工信部出台了一个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主要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19] 
一,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里面明确了电信经营者应该保护办理真实信息,如果发现泄露或者丢失,电信管理机构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 
二,工信部要求各基础运营企业在营销渠道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通过二代***识别器,不能留存复印件信息,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19] 
三,要求利用技术手段对于企业存储个人信息的系统做网络安全防护,确保信息不泄露。
三个方面也是通信部门要求电信经营企业在网络跟信息安全方面的责任。 [19] 
有关电话实名制,公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包括: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垃圾*、电信诈骗等顽疾能否有效遏制等。 [20] 
有网友指出, *扰电话、垃圾*日益泛滥,不少就是运营商和相关企业合谋的结果。 因此,实施电话实名制恐怕并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21] 
手机号再不实名登记 先停机后销户!广东省人大**会公布《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并于当日开始施行。决定规定:自施行之日起90日内(即今年3月30日),对于未实名登记的用户,运营商应当催告其10日内补办;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的,将暂停为其提供电信服务;暂停服务后90天内依然不补办,就会终止服务。 [22] 
登记规定编辑
**条
为了规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保障电话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8]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适用本规定。 [8]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入网,是指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开户、过户等。 [8]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 
第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登记和保护电话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8] 
第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8] 
第七条
个人办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可以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本信息描述文字和图片由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供应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