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之窗
 

一般纳税人申请,深圳代理记账,深圳代理记账报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 安能财务机构
单价: 电询
起订: 1
供货总量: 20000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4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市
最后更新: 2017-07-27 19:04
浏览次数: 5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深圳老牌财务公司,专业代理记账报税、整理旧帐乱账、财务审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营业执照年检、公司注册变更、免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深圳安能财务代理公司,十年做帐报税经验,专业解决财务难题,安能财务专家随时为您企业释疑解难!业务覆盖深圳南山区、罗湖区、福田区、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新区,欢迎来电咨询!


   深圳安能财务有限公司是经财政局特许审批,通过深圳市工商局核准成立的专业财税代理机构。

   深圳安能财务有限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工商财税顾问队伍,由多名专业资深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亲自操作会计账务、纳税申报,及营业申报服务,为您调整合理的财税、成本控制,节约税务成本。同时,本公司与工商、国税、地税、社保、代码、金融等政府部门建立了长期坚固的合作关系。通过我们专业服务,使您公司的筹办更加合法、简便、快速。“客户的满意和信任”,这是我们始终追求的理念和奋斗的目标.。本着“专注、专心、专业”的服务宗旨,诚愿与广大的新老客户长期真诚合作、携手共创未来。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否则税务局将强行将税率调至17%,并且进项不予以抵扣: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 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下列纳税人不得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不经营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

   (四)无经营场所、无经营资金、无经营人员的“三无”企业;

   (五)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政策另有规定者除外)。


   深圳老牌财务公司,专业代理记账报税、整理旧帐乱账、财务审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营业执照年检、公司注册变更、免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深圳安能财务代理公司,十年做帐报税经验,专业解决财务难题,安能财务专家随时为您企业释疑解难!业务覆盖深圳南山区、罗湖区、福田区、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新区,欢迎来电咨询!


   深圳安能财务有限公司,专注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服务项目涵盖财务、税务、商务、培训、法律等。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以高性价比的专业服务,致力于成为中小型企业创业发展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商。安能财务团队拥有财务、税务、商务等方面专业领先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团队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在专业问题上指导和帮助团队下属成员,提升团队整体服务质量,志在帮助客户解决财税难题,助力客户事业走向辉煌。

   我们的经营理念:专注成就价值

   我们的目标愿景:成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商


代理建制,

   是接受委托,依据国家的财经法、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安能财务为委托单位设计制订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内容较为规范、门类较为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代理设计和制订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

   指导和规范企业全面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内外部各项财务关系,以提高其整体管理水平和整体价值服务;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制度中的核心作用,为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供制度支撑。


   深圳老牌财务公司,专业代理记账报税、整理旧帐乱账、财务审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营业执照年检、公司注册变更、免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深圳安能财务代理公司,十年做帐报税经验,专业解决财务难题,安能财务专家随时为您企业释疑解难!业务覆盖深圳南山区、罗湖区、福田区、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新区,欢迎来电咨询!


   深圳安能财务作为一家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拥有统一的做账、报税流程及检查的标准,为了提高质量,减少凭证错误率需经过主管-经理-公司行政的层层抽查才能通过;为了让客户及时了解财税信息和公司的财税风

本信息描述文字和图片由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供应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