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扶持:自开业年度起,参照其缴纳的改征增值税、增值税区内所得部分,给予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财政扶持;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区内所得部分给予80%的标准给予财政扶持。
2.用房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米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租价格的70%。以上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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