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之窗
 

印度使馆离婚未结婚公证书盖章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 使馆盖章
QQ: 2623880699
单价: 电询
起订: 1 份
供货总量: 632 份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市
最后更新: 2017-09-25 16:49
浏览次数: 12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还在为印度使馆离婚未结婚公证书盖章大费周折吗?深圳杰鑫诚竭诚为您服务;正规妥当;重诚守信,为您节省费用和宝贵时间;印度使馆离婚未结婚公证书盖章办理热线:15913941040 程丹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答: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联系人:程丹 QQ:2623880699电话:15913941040 邮箱:2623880699@qq.com

本信息描述文字和图片由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供应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